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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學-蓋浙生社會服務-消基會
消基會 – 簡介評定書

 

評定書

 

 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成立於民國六十九年十一月一日,由一皇教授專家、專業人員、排除萬難所組織的一個非營利性、非商業性、非政治性的公益團體,以教育消費者,增進消費者地位、及保護消費者權益為宗旨。

  由創會之始,以「食品安全」、「細說標示」為訴求,喚起國人之消費意識,繼而推動「消費者保護法」於今年初立法通過。促成政府首度成立官方俏保體系,保障台灣地區全體國民,建立公平、合理的消費環境,頁獻良多。

  茲就其對社會服務的貢獻,摘要列舉如次:I喚起消費者意識,協助消費者申訴,建立消費者保護網,諸如從第一件進口的過期果醬申訴案,到如今每年高達五萬通申訴電話,五千封申訴函,大大的改變了消費者消極被動的心態,並透過大眾傳播適時提出「消費警訊」提高消費者驚覺,以求防範。並在台中、台南、高雄成立地方分會,以期均衡南北落差,落實協助各地消費者。(2)以和平、理性、科學為訴求,促使廠商、政府尊重消費權益。諸如:設有檢驗部,每月均作產品比較試驗報告,並設有多種委員會,由專家、學者擔任委員,針對各項消費需求,透過座談會、研討會。調查、研究、提出科學的數據,使不良產品遁跡。促使廠商、政府正視消費者權益。(3)推廣消費教育,處理重大消費問題,消基會發行「消費者報導」,讓消保概念普及化。近年來重大消費問題,已由往年的食品,趨向多元化,處理消費事務,由國內而國際,包括公共安全的要求及價格的合理化、”不實的標示與廣告問題、飲用水及飲水機品質、中藥含西藥檢驗、醫療糾紛、購屋糾紛等等的處理,均有肯定的結果。(4)「消費者保護法」是推動消費者保護的法律依據,消基會列為重點工作,前什後繼十餘年,不屈不撓,於今年年初始獲立法通過,另外亦促成「公平交易法」、「商品標示法」完成了立法程序,全面維護消費者權益。更致力國際消費保護網路之建立,於三年前,加入「國際消費聯盟組織」成為准會員。由於成效卓著,於今年已晉級成為正會員。

  綜觀消基會是非營利性、非商業性的民間團體,而且發行的刊物「消費者報導」也不接受廣告,以保持燭立性,在有限的人力、物力、財力之下。專家、學者、董監事參予工作,貢獻心力,均為義務職,電話諮詢、市場調查也由義工執行,而對社會有鉅大、久遠的頁獻,評審委員會評定為第十七屆吳三連獎社會服務獎得獎團體。